人口与计划生育学院见习、实习学生管理与安全自律保证书
见习、实习是教学计划中的重要实践环节,目的在于增强同学们临床实践能力,检验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。为确保我院各专业学生顺利完成见习、实习任务,掌握专业技能,加强学校管理,规范学生行为,强化见习、实习学生法纪观念和安全自律意识,促进学生健康成长,人口与计划生育学院(甲方)与学生(乙方)签订本协议。
1、见习、实习期间,学生应自觉遵守《学生手册》中所规定的校规、校纪,注意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。
2、严格遵守见习、实习基地的工作制度,听从指挥,服从管理,自觉维护医院(计划生育服务站)形象,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,提高自我保护能力,一切听从院(站)方和带教老师的指导和安排,因不遵守相关操作规则及有关劳动纪律,造成的本人、他人或集体人身、财产损失应由学生承担责任。
3、自觉遵守医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讲文明,讲礼貌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。不得酗酒、赌博、打架斗殴、聚众喧哗,不得在院(站)方指定的宿舍外租房居住,不得与社会上不认识的人员随便交往。
4、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请假制度和见习、实习基地规定的劳动纪律,离开医院或见习、实习基地必须严格请假制度。请假2节以上需报科室批准;请假1天之内须向科室请假并报科教科备案,3天之内必须向科室和科教科同时请假,3天以上必须向科教科和学校同时请假,否则将视为旷课。见习、实习同学考勤情况分别计入见习、实习成绩,直至取消见习考试资格或实习成绩。
5、学生因个人事务离开院(站)方外出,均视为个人行为,发生的一切事故,学校不承担责任。未经见习、实习单位和学校批准,一律不准在外租房。未办理相关手续在外租房者,发生一切后果,由个人负责。
6、不得在科室及寝室等公共场所使用电炉子、电饭锅、热得快等违规电器,严禁私拉电线,燃点蜡烛等易燃物品。以上物品一经发现,将全部没收,并给予纪律处分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引发的一切事故、事件,全部责任与损失由学生个人承担,学校不承担责任并给予学生本人相应纪律处分,直至开除学籍。
7、个人联系实习的同学需个人写出申请,家长签署安全保证书,并出具所联系实习基地的接受实习证明材料,该同学实习期间的安全责任自负。其他同学由校方负责提供实习基地,个人应服从学校统一安排,不得擅自调换实习基地。
8、因个人行为外出上网、就餐等行为引发的人身、财务等安全事故,其后果由学生个人自负。
9、见习、实习期间,凡由学生违规违纪等个人原因造成学生出走、失踪、伤亡等后果,均由学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。学生本人对自伤行为引起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。
10、见习、实习期间,学生因个人过错所造成的损失,由过错学生本人承担责任;学生因过错行为,造成他人或集体的人身、财务损害的,由过错学生承担责任。
11、根据本协议应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的,由学生及家长负责赔偿。
12、本协议适用于临床医学(计划生育方向)本科。
13、以上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。
14、本协议一式两份,一份由学生自己保存,一份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保存。
15、本协议如与学校相关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,以学校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。
甲 方:泰山医学院人口与计划生育学院 乙 方:
签章: 签字/章:
签署日期:20 年 月 日